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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院通過打詐新4法 陳建仁:台灣法制里程碑

發佈日期:2024/05/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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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長陳建仁親自出席打詐專法記者會(行政院提供) 行政院長陳建仁親自出席打詐專法記者會(行政院提供)

(漢聲電臺 記者張忠恕/臺北報導)

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打詐新4法,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,打詐新4法將打詐政策專法化,建立台灣新法制里程碑,也走在國際社會先端,希望草案送立法院後能儘速通過,藉此保障民眾財產安全。

為因應與時俱進的詐騙犯罪形態,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打詐專法,包括「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」、「洗錢防制法」、「科技偵查及保障法」以及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」等立法與修法,行政院長陳建仁親自出席記者會,他表示,新時代網路詐騙攀升,台灣與世界各國都面臨嚴峻挑戰,政院接連推出打詐行動綱領以及打詐5法,也在去年6月起有具體成果,像是各部會分層分眾宣導識詐,觸及人數已超過3億人次;攔阻詐騙金額高達約新台幣93億元;國際來話攔阻機制,減少了超過9成  6來話;政府111短碼簡訊,已有112個機關導入,另外還包含業者導入物流隱碼、強化管理電子支付帳戶,以及建立遊戲點數防詐平台,減少遊戲點數詐騙。而為了因應詐騙型態與手法,陳建仁說,政府需持續滾動檢討與研修,完善打詐政策,因此打詐新4法將打詐政策專法化,建立台灣新法制里程碑,希望藉此保障民眾財產安全。陳建仁說:(訪音)

打詐專法草案規定,TikTok等境外大型網路平台「類落地」,在台須指定法律代表人,違法情節重大可限制擷取,形同封網;另「鉅額詐欺加重罪」修法後,只要騙取1000萬元以上,至少判2年,最重10年。「打詐新四法」將採「騙得愈多、關得愈久」,給金融、電信、網路平台業者「避風港免責條款」,並引入「三振條款」,犯三次不得假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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