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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署擬列管硝酸銨、氟化氫化學物質

發佈日期:2021/04/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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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署擬列管硝酸銨、氟化氫化學物質

(漢聲電臺/張忠恕 臺北報導)

  環保署預告增加列管化學物質,7月1號將正式公告納管硝酸銨及氫氟酸為關注化學物質,並禁止網路交易。

 硝酸銨常見於農業肥料製造、採礦爆破及炸藥製作,但貯存管理不當恐造成爆炸意外,如2020年黎巴嫩首都貝魯特港口大爆炸事件;而硝酸銨也是笑氣的原料,將硝酸銨進行熱分解,可製得高純度的笑氣,掌握硝酸銨使用也可同步掌握笑氣生產來源。

而氟化氫加水則為氫氟酸水溶液,具有皮膚腐蝕性及刺激性,而其也是半導體晶片浸蝕、清洗及其他相關產業廣泛使用,國內曾發生過有民眾以高濃度氫氟酸水溶液攻擊傷人意外。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謝燕儒局長表示,為強化防範硝酸銨及氫氟酸遭不當使用、濫用的安全及健康危害,凡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使用及貯存等運作行為,從上游到下游都要取得核可文件才可運作,並提出「5要2禁止」管理策略,「要核可、要標示、要逐筆網路記錄、要按月申報、要預防應變、禁網路交易、禁無照運作」,環保署也祭出重罰,未依規定運作硝酸銨及氫氟酸,依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到30萬元罰鍰,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更可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最高新臺幣1,00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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